各二级学院:
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,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、奋发图强,根据《今年会jinnianhui学生评优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学工部2025-2号)规定,严格遵循评选条件、评选程序及要求,确保评选质量,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。
一、评选比例及条件
1.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3%,具体见《2025届“优秀毕业生”指标分配表》(附件1)。
2.优秀毕业生应当严格按照学生评优相关规定从学生学习成绩、操行考核成绩、工时、获奖情况、处分情况、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评选,详见文件《今年会jinnianhui学生评优管理办法(修订)》第六章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。
二、申报程序及时间
1、学生申请。学生本人向班级提交《2025届“优秀毕业生”申请登记表》(附件2)、荣誉获奖证书扫描件等相关支撑材料。
2.班级推荐。班级根据评选条件,核查学生申请材料,经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班级公示后,向二级学院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参评学生并提交《2025届“优秀毕业生”班级推荐表》(附件3)、学生《申请登记表》及荣誉获奖证书扫描件等相关支撑材料。
3.学院初评。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按照指标分配情况及评选条件初评2025届“优秀毕业生”,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,于5月30日前向党委学工部提交《2025届“优秀毕业生”初评学生名单》(附件4)(电子版及纸质版)、学生《申请登记表》(纸质版,按照初评学生名单序号用铅笔在表格右上角标明序号并进行排序)、学生荣誉获奖证书扫描件等相关支撑材料(电子版,要求将申请人所有的支撑材料电子扫描件装入以“院系+序号+姓名”方式命名的文件夹中提交)。
4.党委学工部复核。党委学工部对二级学院提交的初评结果进行复审,报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,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党委学工部在优秀毕业生的《申请登记表》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此表装入学生档案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营造良好氛围。要将优秀毕业生评选与毕业教育相结合开展,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,营造良好毕业氛围。
2.严格标准程序。充分认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,加强领导管理,制定工作计划,规范评审程序,严格评审标准,按时递交材料。
3.坚持公平公开。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,评选结果要进行班级、二级学院两级公示且公示信息、文件须发布至所有相关班级。
党委学工部
2025年5月12日
【转自学工处网站,相关附件请从学工处网站下载https://xgc.wru.edu.cn/info/1022/3123.htm】